1、在考试前15分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开考15分钟后,不能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离开试场。
3、除规定可携带考试用文具外,严禁将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用品带入试场,已带入的要按监考职员的需要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地方。
4、试题发放后,应考职员需要第一在答卷规定的地方上准确填写本人名字、准考证号等有关信息,不能做其他标记。在试题规定以外地方书写本人信息,或以其他方法标注信息的,取消本场考试分数。
5、开考铃声响后开始答卷。
6、不能需要监考职员讲解考试试题,如遇试题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卷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7、考场内需要维持安静,禁止抽烟,严禁交头接耳,不能窥视别人试题、答卷卡及其他答卷材料,不能传递任何物品。
8、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考生交卷时应将试题、答卷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职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能将试题、答卷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9、服从考试员工管理,同意监考职员的监督和检查,不能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员工。
10、对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置。
原标题:磐安县2015年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笔试需知
磐安县教育局
2015年8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