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推行方法》、《关于初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建议》的公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方法》与《福建教育厅关于拓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公告》和《福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16年下半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认定范围和对象
2016年在思明区申请认定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职员,包含:中国公民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户籍关系在本区或人事关系在本区的毕业职员。
2、认定条件
学历需要
1.申请婴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要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中等婴幼儿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需要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需要具备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条件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职员。
2.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3.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条件,并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获得《福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的职员。
中文需要
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中文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并获得相应证书。
体检需要
体检需要按《福建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标准及方法》、《福建教育厅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体检的公告》和《福建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职员体检需要的公告》实行,具体可上区教育局网站查看。
特别提醒
依据《中国教师法》第十四条遭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遭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可以获得教师资格。
3、报名日期和方法:
报名使用在线报名。请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的网上申报栏目进行报名。其中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报名日期: 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22日。
咨询电话:
4、现场确认和提交材料:
时间: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9日。